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关于《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对儿童化妆品的产品配方要求、产品执行标准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该法规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该法规共涵盖了八大方面的内容,包括了基本信息和相关资料、产品名称信息的要求、产品配方的要求、产品执行的标准要求、产品标签的要求、产品检验报告的要求、产品安全评估资料的要求、产品配方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进口儿童化妆品的要求。 对儿童化妆品的定义作出了进一步明确,即适用于年龄在12周岁以下(含12周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主要依据产品标签宣称以及使用人群进行判定。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需以“婴幼儿”(0~3周岁,含3周岁)以及“儿童”(3~12周岁,含12周岁)进行细分。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设计需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等三大原则。 对原料的“把控”也是本次法规的重点之一,不得使用尚在安全监测中的化妆品新原料,不得使用对儿童安全性尚不明确的原料。此外,不允许使用以祛斑美白、祛痘、脱毛、除臭、去屑、防脱发、染发、烫发等为主要目的的原料。对于防晒类儿童化妆品的各项要求也得到了强调,配方中化学防晒剂种类不得多于5种且使用量应当低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限量;同时使用二氧化钛、氧化锌时,其总使用量应当≤25%。不建议儿童使用喷雾型防晒化妆品,如必须使用时,应当充分考虑吸入风险,在使用方法中标注‘请勿直接喷于面部’‘避免吸入’等类似警示用语。 整体要求较为严格,部分企业实施起来也会存在着一定的难度。可以说,这是史上最难的儿童化妆品法规了。
自选股写手点评:
新出台的《儿童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对儿童化妆品的配方、安全性、标签等方面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儿童化妆品的安全标准。对企业而言,要想生产合格的儿童化妆品需要更高的研发水平和更大的投入成本。对投资者而言,可以更加放心地购买符合标准的儿童化妆品。和讯自选股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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