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李亚宁 记者 薛瑞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秩序,打击化妆品违法经营行为,针对化妆品包装无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近日,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开展化妆品专项整治“雷霆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各经营单位经营无标签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销售过期化妆品等问题进行拉网式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2起违法违规问题,已移交综合执法局处理。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经营行为,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还为各经营业户免费发放了《泰安市化妆品经营“十不准”》《化妆品规范经营告知书》宣传材料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等。截至目前,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共检查化妆品经营单位68家,出动检查人员179人次。

据了解,此次“雷霆行动”重点对辖区内商场超市、美容美发单位、酒店宾馆、母婴用品店、化妆品专卖店等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化妆品最小销售单元无标签,标签标注内容不完整、准确,不符合《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规定;进口化妆品无中文标签;小包装或说明书上未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或生产批号和限用日期),经营的化妆品超过有效期;涂改标签生产日期、有效期;经营或者进口未经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等行为。
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化妆品经营者,《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违反上述情形的,将依法予以处罚。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化妆品时,可以通过“化妆品监管APP”客户端查询真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