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记者柴丹通讯员钟沈冰/文
2019年底,宁波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收到线索称,辖区内一处工业厂房楼下有倾倒废旧香水玻璃瓶现象,味道非常浓烈。经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六款进口高端品牌香水,共410盒,货值9万余元。经查该批香水无中文标签、无检验报告、无报关单及相关来源证明。
2019年9月1日起实施的《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明确,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进口货物,应当索要或复制进口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建立凭证档案以及进货、销售记录制度,进口货物的合法来源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进口货物合法来源证明主要包括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纳税凭证、商业单证、运输单证、依法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合法来源的材料。
近日,该局已对当事人处以没收涉案物品及40000元的行政处罚。据悉,该起案件为《浙江省反走私综合治理规定》实施以来,江北区市场监管局查获的首起反走私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