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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售假化妆品要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来源:zhuang365.com   时间: 2020-07-01  浏览次数:17

信息时报讯(记者 郑晓玫)还记得网易考拉与雅诗兰黛在2018年初就闹得不可开交的“售假”事件么?尽管双方各执一词,案件也至今未有定论。可一部能解决事件的法规却有望出台。

3月26日,《广东省化妆品安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三审,并将于28日表决。若表决通过,我国首部保卫老百姓“面子安全”的地方性法规,将于广东诞生。据了解,新草案出台后,倘若发现电商平台售假,电商平台将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业内人士表示,该草案之所以选择从广东出发,是因为广东化妆品企业占据着全国的半壁江山,广东化妆品行业的问题能理顺,那全国各地也将迎刃而解。

“知假售假”,电商平台将负连带责任

日前,雅诗兰黛一纸诉讼又将网易考拉告上法庭。3月25日,雅诗兰黛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起诉网易考拉及网易公司主体公司,目前该案件已提交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其实,两者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18年2月,双方就在网易考拉自营的“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小棕瓶15ml”是真是假闹上了法庭,尽管案件暂未定论,可不少业内人士都表明这场闹剧的根源是由于渠道之争。在该案件中,虽然并未证实网易考拉直接售假,但经营者跟平台存在责任割接的情况,也是造成此次事件的根源之一。

如何让化妆品销售回归本质?随着电商平台以成为化妆品企业销售的重要渠道,“网购族”的利益如何维护,成了草案聚焦的重点内容之一。今年元旦,电商法正式实施。如今草案专门与电商法衔接,强化了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经营管理责任。在共同担责的机制下,化妆品企业和电商平台坐上了同一艘船,未来像网易考拉和雅诗兰黛这样的闹剧两会越来越少。

草案新增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化妆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在“法律责任”一章,草案规定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对进入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经营资质核验,未建立登记档案并及时核验更新,或者未与进入平台的化妆品经营者签订化妆品安全管理责任协议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为增强风险信息交流制度的操作性,草案新增规定,省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化妆品安全风险信息交流与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发布化妆品消费安全警示。

日化行业专家张兵武告诉记者,加强对渠道端的要求,也有利于倒逼化妆品企业提纲生产水平,这才有机会进入更专业的渠道。

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停产、召回

另外,以后化妆品企业召回不再靠自觉。参照食品召回制度、医疗器械召回制度,草案进一步细化化妆品产品召回与停止生产经营规定,明确产品召回中各方主体责任义务,增强条例的操作性。

草案规定,化妆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化妆品存在质量缺陷或者其他原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停止经营和使用,按照国家规定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化妆品,并报告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化妆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化妆品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进口化妆品的代理商和消费者。按照国家规定应当召回的,由化妆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化妆品的代理商实施召回,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协助召回。

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或者进口化妆品的代理商未按规定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实施召回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实施召回。

对于召回产品如何处理?草案规定,化妆品生产者或者进口化妆品的代理商应当对召回的化妆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记录召回、通知和处理等相关情况,并将化妆品召回处理情况向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禁止销售擅自配制等14种化妆品

微商平台上,有不少经营者售卖带有“自制”“手作”标签的化妆品,这种销售行为是否违法?

草案明确列出了14种禁止销售的化妆品,包括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的或者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未履行化妆品产品注册或者备案手续的;不能提供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标记的;标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定的;超过保质期、变质或者被污染的等情况。其中,明确规定禁止化妆品经营者销售擅自分装、配制的化妆品。

对于违反规定销售生产企业超出许可范围生产的化妆品,销售未备案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销售伪造、变造或者冒用证照、标签、说明书、检验报告、检疫证明、批准证明文件的化妆品,销售化妆品经营者擅自分装、配制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无法证明合法来源的化妆品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化妆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化妆品,并处违法经营的化妆品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值得关注的是,禁止销售的化妆品用于经营性服务或者作为促销赠品、有奖销售活动奖品,也将视同为经营行为。

广东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居全国前列,更需立法规范

目前,我国各地尚未出台专门的地方性法规,规范化妆品产业。为何广东率先为“化妆品安全立法”立法?

据日化专家张兵武介绍,广东省的化妆品生产企业数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化妆品经营企业类型繁多,涵盖产品研发、设计、包装、物流和贸易平台。

据行业统计,全国化妆品年产值约为3500亿元,广东省年产值就超过2100亿元。但是目前化妆品存在产品安全风险事故多发,化妆品违规宣传情况较多、化妆品委托加工领域比较混乱,企业安全质量管理水平不高、化妆品监管模式需要发展创新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快出台条例,完善相应的监管手段,强化执法力度,规范、引导、促进广东省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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