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2月29日讯(通讯员 狄公宣 周敏 记者 陈勇)12月18日23时,地铁分局仙林湖站所民警接到乘客张女士报警,称自己随身携带的价值4千元的化妆品丢失了。
经了解,张女士于当晚22时许,从地铁四号线鼓楼站上车至聚宝山站下车后,将一个装有化妆品的灰色布袋遗失在车厢上。民警接警后,立即通知沿线各站查找,均未发现。随后,民警调取各站监控,经过两天的甄别,终于发现东西被一名乘客拿走。
民警经过多方调查,终于找到这名乘客,并劝说其将捡到的物品送回。12月25日晚,失主张女士终于拿回了自己的化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