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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一化妆品店老板用高息转贷吸金800万

信息来源:zhuang365.com   时间: 2012-10-11  浏览次数:574

 

  50岁的胡某,曾是黄岩院桥一家化妆品的老板。因其向多人借款用于高息转贷,后又在明知无法归还的情况下,仍向多人借款,近日被黄岩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胡某经营的化妆品店是多年的老店,生意一直不错。后来听朋友王某介绍,放高利贷月息高达10%~30%。
  胡某一想,这可比做化妆品生意强多了。
  于是,她不仅拿出了自己所有的积蓄,而且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自己要做生意为名,在临海、黄岩和路桥等地,先后向陈某、屠某、金某和罗某等10余人借款达800余万元。
  在负债几百万元的情况下,为使资金链延续,在2007年4月15日以后,胡某明知自己没有偿还能力,仍继续以高息为诱饵,向多人借款。为掩盖自己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真相,进行虚假宣传,给被害人造成其有雄厚的资金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
  2007年5月底,胡某潜逃。
  2011年10月25日胡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但并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扰乱国家金融管理秩序,数额巨大,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依法应予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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