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于 2012 年 9 月 19 日至 20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于 2012 年 9 月 20 日下午 2 时在广西梧州市新兴二路 137 号索芙 特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2 年 9 月 19 日至 20 日。会议由公司董 事会召集,梁国坚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共计122人,代表股份89,988,34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7,989,200股的31.2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股东人数共计119人,代表股份17,263,3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7,989,200股的 5.9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的表决结果:
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索芙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芙特科技”)持有公司股份 44,929,938 股,公司董事长梁国坚先生、董事张桂珍女士既是索芙特科技的实际 控制人,又是本次关联交易方广西梧州索芙特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 索芙特科技作为关联法人放弃了在本次股东大会对《关于出售广西松本清化妆品连锁有 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的投票权。
经其他所有参与投票的股东对《关于出售广西松本清化妆品连锁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审议表决,43,205,829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89%),1,818,080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34,5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